S229沂邳线兰陵金岭镇至皇甫寺段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市
S229沂邳线兰陵金岭镇至皇甫寺段改建工程(改造利用段路面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S229沂邳线兰陵金岭镇至皇甫寺段改建工程(改造利用段路面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S229沂邳线兰陵金岭镇至皇甫寺段改建工程(改造利用段路面工程) ,工作内容为 K136+705-K142+705.427,本段为改造利用段, 全线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 ,设计速度 8 0Km/h, 全长 6公里 。 工程量清单包含设计施工图纸所设计的内容,主要包含路面病害处理、加铺沥青面层、路缘石整修、更换新路缘石、桥面铺装沥青面层、桥护栏基座填补等工作。最高控制价 为 9909127.08 元 。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所设计的内容,主要包含公路路面工程,具体明细详见工程量清 单。
3、工程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
4、工程质量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其中质量评分不低于95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5、日历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日历天 。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 5年(201 8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且累计里程不低于10公里,并在技术力量、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 投标人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贰 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 , 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 08月02 日 8:30至2023年 08 月 07 日 17: 3 0,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申请人需在临沂市中心系统中的“招标文件”页面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未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注: 1、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临沂市中心有关不见面开标操作规程”。
六 、投标文件 的 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08月22日 09:30,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2、 地点: 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七楼中心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中心网( 、 中国( .shtml)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兰陵县中心
地址: 临沂市兰陵县
联系人: 沈科长
电话: 0539-265095 7
代理单位:
地址: 兰山区与沂蒙路交汇处临沂 IFC国际金融中心1006室
联系人: 陶 工
电话: 、
九、质疑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 通过临沂市中心平台线上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线上投诉渠道:登录临沂市中心 →左侧栏投诉选项→新增投诉
监督部门 :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39- 5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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