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农业农村局植保无人机飞防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辽宁
-葫芦岛市
项目概况
植保无人机飞防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 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JHLD-2023-CG0802
项目名称:植保无人机飞防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明文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 806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发送或邮寄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五厂文化宫对面南山佳园5-5B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五厂文化宫对面南山佳园5-5B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经营许可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4、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递交至代理公司(或快递至代理公司)。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包号,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采购文件。
本公告在中国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城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 806室
联系方式: -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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