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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

清远市

发布时间:2023-08-02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2-2023-02190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85,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185,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业服务 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185,300.00 -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01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所属期为2023年01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所属期为2023年01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成员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或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或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响应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响应,如有违反,其投标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各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合同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4层办公室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钟小姐

电  话:

2023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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