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竞争性磋商-区直机关车队公务出行服务保障采购公告
福建
-厦门市
项目概况
区直机关车队公务出行服务保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务实公司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WS373
项目名称:区直机关车队公务出行服务保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区直机关车队公务出行服务保障,1项,服务期限一年,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均应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1、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或其它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备注:上述序号2的资格条件可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以上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 至 2023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务实公司前台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或购买电子版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务实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务实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厅;
3、“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厦门银行开元支行;账号:801;
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
4、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
联系方式:/5822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小姐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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