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园所文化及各功能室装饰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建
-莆田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园所文化及各功能室装饰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单位为 福建福凯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润林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鼎扬市政园林有限公司3家。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 工程建设规模:约67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 8 月 2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的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叁仟元整(人民币13000元整),采用现金缴纳方式。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会议室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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