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上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濉溪县溪河路下穿工程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上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濉溪县溪河路下穿工程钢材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3-43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上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濉溪县溪河路下穿工程钢材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上海上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濉溪县溪河路下穿工程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财务能力:投标单位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1.3供货业绩:投标单位须提供所投产品同类物资不少于1份供货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书(2021年至今);
3.1.4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备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不良反映。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不接受近 3年中国国家铁路集才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过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2020年至今)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有关联性质的企业的报价,不得分包或转包。
(2)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两次网上公告后,投标人不足3家,则改为谈判采购)。
3.1.6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日 15:00至 2023年8月9日 16:30 (北京时间)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17日 08:30 ,地点为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二号楼一楼105B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上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9. 其他
1.投标人须为注册供应商,采用线上方式公开报名。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按流程进行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 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3.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5.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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