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崦湖社区2023年度零星维修工程
江苏
-苏州市
东崦湖社区2023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受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东崦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东崦湖社区2023年度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东崦湖社区2023年度零星维修工程
二、预算:叁拾肆万伍仟肆佰零肆元陆角玖分(¥:345404.69元)
三、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8月20日-2024年8月18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
(6)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钢结构拆除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吴住建[2018]183号文)中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在度假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
1 、发生过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2 、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3 、因拖欠建筑工程工资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4 、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5 、恶意欠薪或讨薪被通报的;
6 、因违法、违规被见着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三次(含)以上的;
7 、因违法、违规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8 、为按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被主管部门查实二次以上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请在网上自行 。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现金300元 ,开标时缴纳, 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7日15:00递交至 光福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光福镇财政所旁) ;
2 、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15:00;地点同上
3 、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
七、备注
1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预算价345404.69元,设定发包价下浮率为9%,此下浮率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发包价为324680.41元。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2 、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需编制,商务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需编制。
3 、入围办法:投标单位如超过三家,全部入围;如少于三家的则重新公告。
4 、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以总投资额的2%计算,以银行本票或汇票的形式缴纳,不接受本票或汇票以外的任何形式,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在开标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视为资审不通过。
帐户名:
开户银行:中行吴中支行
银行帐号:492358211823
5 、开标时需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 2023 年4月至2023年6月 ) 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
6 、中标单位需到度假区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
7 、本项目执行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的通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招标代理:
地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1幢9楼
联系人:陆凯楠 联系电话:
2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东崦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莫尔杰 联系电话:
九、公告期: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8月7日
十、其它:
1 、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2 、本工程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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