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辆段塔河满洲里地区氧气等压缩气体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辆段塔河满洲里地区氧气等压缩气体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lclk202308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辆段塔河满洲里地区氧气等压缩气体采购采购人为齐齐哈尔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塔河地区:氧气、乙炔。满洲里地区:氧气、乙炔、液体二氧化碳。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性质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需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证明。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1)要求提供生产厂或代理商有效期内相应的生产(制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物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投标人须提供“” (网址:“cg.95306.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5)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6)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 (7)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8)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9)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其它违法记录。 (填写说明:(5)-(9)条款报价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3年8月4日 至 2023年8月10日 ,每日上午 08:00 至 12:00 (上午),下午 01:00 至 05:00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 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塔河地区:0元、满洲里地区: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11日 13:30 ,地点为 齐齐哈尔车辆段材料科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齐齐哈尔车辆段
地 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
邮 编: 161002
联 系 人:胡永红
电 话: 04522922024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 其他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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