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利通区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重新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夏
-吴忠市
项目概况
2023年利通区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重新招标(磋商改谈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文景苑三楼33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6403000141004636
项目名称:2023年利通区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重新招标(磋商改谈判)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80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80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 邀请
一 、 项目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利通区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重新招标(磋商改谈判)
计划编号:CGJH202308007
项目编号:D6403000141004636
采购文件编号:NXZRY-2023[谈判]-00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服务面积 | 补贴标准/亩 | 补贴金额合计(元) | 备注 |
2023年利通区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一标段重新招标(磋商改谈判)(一标段) | 农作物:玉米(绿色防控治理服务补贴) | 亩 | 60000 | 18.00 | 1080000.00 | 具体采购内容明细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服务对象:农作物(玉米)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收货地点;
(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并通过验收;
(5)服务标准: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日内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 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
(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 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
(7)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8)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202 3 年 8 月 4 日至 202 3 年 8 月 9 日(提供期限自本邀请函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
方式 :网络
售价 :0元
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 3 年 8 月 10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文景苑三楼336室)
五、 邀请函 期限
自本邀请函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43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文景苑三楼336室
业务联系人: 陶源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202 3 年 8 月 4 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 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
(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 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
(7)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8)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文景苑三楼336室)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文景苑三楼336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文景苑三楼33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文景苑三楼336室
联系方式:陶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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