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庄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滨水商业街及配套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安徽
-宣城市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我市在常态化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基础上,将对投标家数异常增多的工程建设项目予以重点监测。通过开展围串标大数据分析系统预警排查、加强标后履约情况检查等方式,摸排问题线索,依法惩处围标串标、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扰乱市场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上庄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滨水商业街及配套停车场工程项目 (装修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EPC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绩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发改备案 [20 23 ]1 81号 ;
1.4 招标人: 绩溪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 资金来源: 国有企业 ;
1.6项目出资比例: 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上庄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滨水商业街及配套停车场工程项目 (装修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EPC ;
2.2 招标项目编号: JXX-GC-GK-2023 517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JXX-GC-GK-2023 517001 ;
2.5 建设地点: 绩溪县上庄镇 ;
2.6 合同估算价 : 本项目控制价为 19966857.2 元 ;
2.7 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共计 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 60 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本项目位于绩溪县上庄镇, 主要 装饰装修内容包括滨水商业街 (装修为客房约60余间)、游客服务中心(一品锅庄餐饮、中庭舞台、4个展馆、游客接待大厅),室外道路、绿化景观、水电安装、给排水等配套工程。本次招标为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服务等所有内容 ,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服务包 括 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勘察、测绘、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 、 效果图 、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图审、施工期间的现场设计服务等。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成果文件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内部评审 或 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中标人负责配合图纸报审。施工图设计须满足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 2)工程施工 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施工图 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 、 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 合格整体移交 、资料备案、质量保修期内等相关工作全部完成 , 项目满足正常使用条件为止 ;
2.9 项目类别: 施工 ;
2.10 其他: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施工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且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 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 。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无。
(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 ] ,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是 ,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3)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该专业的所有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4)如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则联合体投标资质按分工的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组合后认定。(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7其他要求: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之日前半年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为退休人员须出具相关返聘合同及退休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中心,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
6.2 开标地点::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数据资源管理局三楼绩溪县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 . 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7.3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名:绩溪县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分理处
账 号: 122774010400035310000000159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监管网、安徽省和中国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中心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 绩溪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绩溪县华阳镇龙川大道商务街区 6号地块A-7幢二楼
联 系 人: 许 先生
电 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绩溪县华阳镇灵川半岛 136号二楼
联 系 人:
电 话:
9.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绩溪县东门桥建设大楼
电 话: 0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 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 2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绩溪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 先生
联系电话:
10. 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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