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滁州市
来安县老城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老一中宿舍)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来安县老城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老一中宿舍)一期 |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307-003 | ||
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永阳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来安县新安镇来阳路 5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志龙: 199550211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 A座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樊岑竹 : 1521219331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 23年 8 月 3 日 08时 00 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德合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合肥大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 | ||
投标价 (元)/费率(%) | 小写 : 9100518 元 大写 : 玖佰壹拾万零伍佰壹拾捌元整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谢家杰 | |
证书名称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121342396 | ||
工期 (服务期) ( 日历 天) | 9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 等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禹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中恒太鸿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 ||
投标价 (元)/费率(%) | 小写 : 9070376.94 元 大写 : 玖佰零柒万零叁佰柒拾陆元玖角肆分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张军 | |
证书名称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131564213 | ||
工期 (服务期) ( 日历 天) | 9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 等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滁州市新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安徽诚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 | ||
投标价 (元)/费率(%) | 小写 : 9060702.42 元 大写 : 玖佰零陆万零柒佰零贰元肆角贰分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胡荣娟 | |
证书名称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234212106470 | ||
工期 (服务期) ( 日历 天) | 9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 等 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3 年8月 4 日 -2023年8月7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公管【 2022】5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35062元 ;专家评审费 6600 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 材料 递交至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 A座3楼 , 联系人: 樊岑竹 ,联系电话: 15212193312 。 异议 可 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 被异议人名称; ( 4 )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 异议人 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 其他组织或个人的, 异议材料 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异议 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 异议人需要修改、 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规定的 期 限 内 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 出 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的; ( 2 )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 提 出 异议的; ( 3 )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 起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 ) 书面 提 起 投诉,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 投诉(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 , 书面投诉材料(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 , 地址: 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 5楼 , 联系人: 孙刚 ,联系电话: 0550-5621650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 的 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 的 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提起投诉日期; (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规定应先 提出异议的 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 证明 文件 ; (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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