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设施—响水河公园片区配套水质净化装置项目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bot招标公告
广东
-惠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设施—响水河公园片区配套水质净化装置项目一期工程特许经营 项目已由 惠州市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 区 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同意招标 ,招标人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 综合执法局 。经批准,采用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 权 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设施—响水河公园片区配套水质净化装置项目一期工程特许经营 项目
2.2招 标 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3项目地点:位于惠州市 大亚湾 经济技术开发区
2.4项目概况:响水河公园水质净化装置一期工程 总处理规模规模5万m3/d。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4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1500㎡、进水调流阀井、格栅及进水泵房、调节池、生化池、二沉池、污泥处理车间等。
2.5招标范围: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负责响水河公园片区配套水质净化装置项目一期工程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并在合作期满后向招标人无偿移交本项目。
2.6项目投资: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设施—响水河公园片区配套水质净化装置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概算52841.21万元(暂按概算批复计,最终以财政审定的竣工决算为准),其中:工程费用39401.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306.63万元(含建设用地),预备费2435.3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629.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9.03万元。
2.7特许经营期限: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设施—响水河公园片区配套水质净化装置项目一期工程 : 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建设期为 2 年, 运营期 为2 8 年。
2.8建设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方)须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注册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和资质:
3.2.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 有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 市政类 给排水 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3.2.3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 4 人、质量员 3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3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2.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的勘察设计方、施工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3财务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 可 联合体 各方累计 )具有不少于人民币 10500 万元(含本数) 的融资能力( 可以是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授信证明、贷款承诺函、贷款意向书等 ) ,要求如下:
①同一银行出具的 自有资金证明 以最后时间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
②不同银行 自有资金证明 的金额截止时间在同1个工作日内,否则以最后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
③有多项投融资证明材料的,各证明材料应分别提供,并标明序号。
④ 投标人所提供的 融资能力证明文件 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记录。提供202 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的总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以其他的联合体成员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项目投资人,承担项目投融资任务。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交易员、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 牵头人 实施。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中心发布的《惠州市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 和广东省 招标文件等资料。
6.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8.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中心发布的《惠州市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中心网、广东省、广东省平台 、 中国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五路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 ****
联系地址:惠州市花边岭北路盛世清华 商务中心二楼201
联系人: 彭工/ 联系电话:0752- 2689359
交易平台:惠州市中心 大亚湾 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519 1960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发布时间:202 3 年08月03日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设施—响水河公园片区配套水质净化装置项目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大亚湾【2023】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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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08-04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3-08-10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3-08-11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3-08-14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08-24 10:0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8-24 10:00:00 |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 2023-08-24 09:00:00 |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 2023-08-24 10:00:00 |
开标时间 | 2023-08-24 10:00:00 | 开标地点 | 2号开标室(大亚湾分中心) |
评标时间 | 2023-08-24 10:00:00 | 评标地点 | 3号评标室(大亚湾分中心) |
定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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