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湾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澄清说明公告
海南
-东方市
澄清公告
东方市湾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澄清说明公告
致各投标人:
东方市水务局委托招标的“东方市湾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编号:X460000290100030800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于2023年08月02日在《全国平台(海南省)》发布招标公告,定于2023年08月25日08时30分在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12号东方市服务中心(东方市老检察院六楼) 东方市开标室1进行开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分包”不允许分包。
现更改为:
(1)允许分包;
(2)分包内容要求:拟分包的专业工程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及海南省关于专业工程分包的相关规定;
(3)分包金额要求:具体以中标单位合同约定为准;
(4)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具体以中标单位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履约担保”中履约担保的金额:50000.00。
现更改为: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东方市水务局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东方市东海路11号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S5地块)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
2023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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