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某单位制氢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陕西
吉林某单位制氢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2023-JJDFBH-G1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某单位制氢房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某单位制氢房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舒兰市;
2.3 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范围:完成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图纸上相关工作的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发包人临时指派其他工作;
2.5 计划工期: 45 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7 最高投标限价:887272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为非“三资”背景或外商投资背景企业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招标单位需进行保密资格审查,签署自觉履行安全保密协议。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 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
( 2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3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投 标人未列入军队采购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 3 年 8 月 3 日至202 3 年 8 月 9 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 0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到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10楼1008室)获取 招标 文件。
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 、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
2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及项目经理建筑师注册证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生产考核合格证;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00分。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
军队采购;
中国上发布。
7. 电子招投标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8. 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址:吉林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处陶然公馆10楼1008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8.3 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日 期: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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