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县塔石镇华青村、莲塘村垦造耕地项目2023的发包公告
浙江
-衢州市
发包编号:LYSG2023-192-173
1、发包条件:
龙游县塔石镇华青村、莲塘村垦造耕地项目2023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采用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发包。
2、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龙游县塔石镇华青村、莲塘村
⑵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省级验收
⑶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泵站、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坑塘填筑工程等,红线面积:6.327公顷(93.49亩,其中坑塘26.48亩)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⑷工程预算: 3698406 元 ,下浮区间值:10%-20%(含10%、20%)。
其中项目涉及零星坑塘垦造,按照2万元/亩单价包干并按合同让利率同比例下浮,坑塘面积最终以竣工测绘为准。
⑸计划工期:45日历天。
⑹本项目适用龙住建发【2022】76号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同时符合以下①、②、④或者①、③;
①企业注册地在龙游县范围内独立法人企业;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按《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以发包会议前一天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为准)评级为一类企业(市政分类);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4承包意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
4.1凡有意参加承包者,应当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并前往龙游县网站通知公告中 《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中的办理流程办理CA锁,然后方可登录该系统参与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发包人发布的澄清、修改、补遗书(若有)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等资料同时发布在上述网站,请各承包意向人关注并及时获取,发包人也不再要求承包意向人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已获取该信息。衢州地区所办理联通CA和天谷CA在龙游县可直接使用,不需重复办理。
4.2完成企业注册后,请及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参与的项目段并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
4.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单独设立网上报名操作,承包意向人发包文件并上传承包意向文件、确认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确认参与项目的承包申请。
4.4龙游县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承包意向人自行前往龙游县门户网站查阅。
5、承包保证金
5.1 承包意向人在龙游县网《龙游县小额工程招投标诚信企业名录》内的企业,并已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免交承包意向保证金。
5.2未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企业,持《诚信承诺书》2份到交易科(309室)办理。
6、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发包会议时间:2023年8月8日09:00时。
7、本项目参照《2023年龙游县土地整治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龙耕保【2023】1号文件规定执行。
8、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办法》龙监管办(2023)5号。
9、承包意向人通过龙游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承包意向文件为评审依据。发包会议当日,所有承包意向人不必抵达发包现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登录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发包会议。承包意向人如来发包会议现场参加发包会议的,发包方和交易中心不提供上网终端设备和不保证网络通畅。
10、联系方式:
发包人: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游县塔石镇塔石村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龙翔路9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2023年 8 月 3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