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丰泽区实验小学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泉州市
项目概况
泉州市丰泽区实验小学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XHZC2328
项目名称:泉州市丰泽区实验小学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3.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价(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泉州市丰泽区实验小学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 | 43.25万元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书)
3.谈判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4.提供谈判供应商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向当地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缴纳税收后取得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上述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资信证明 )。
6.提供谈判供应商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或社保网站下截的缴交社保资金凭证(可网上查询)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方式:2023年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17:3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谈判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谈判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谈判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泉州市丰泽区实验小学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丰泽区实验小学(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丰泽区实验小学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编号:QZXHZC2328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丰泽区实验小学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 “ 泉州市丰泽区实验小学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四、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伍佰元整(¥432500.00);
五、谈判供应商条件:
1.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书)
3.谈判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4.提供谈判供应商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向当地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缴纳税收后取得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上述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资信证明 )。
6.提供谈判供应商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或社保网站下截的缴交社保资金凭证(可网上查询)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谈判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 2023年 8 月 8 日起至2023年 8 月 11 日 17:3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谈判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谈判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谈判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8 月 14 日 10:00 时 (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时间: 2023年 8 月 14 日 10:00 时 (北京时间)
九、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以接收。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户 名: 账 号:350001498
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
2023年8月8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丰泽区实验小学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
联系方式:蔡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1416室 邮箱: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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