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13号学生公寓楼阳台晾衣架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项目概况
新建 13 号学生公寓楼阳台晾衣架安装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13号学生公寓楼阳台晾衣架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LZYZB202308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150645.01元,最后报价超过此预算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新建13号学生公寓楼阳台晾衣架安装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日历天。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提供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室)
获取要求:供应商经办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及B类证复印件,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线上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招标文件费用转至支付宝账号。
注: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未经报名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下午15: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江苏省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孟老师联系电话:
项目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周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室
电子邮箱: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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