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天华镇马庙村大桥安置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安庆市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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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皖H3230043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40800788579432C-20230718-000496-1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太湖县天华镇马庙村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8-08 17:38:29 | 浏览次数 |
公告公示信息
项目编号 | 皖H3230043 | ||
项目名称 | 太湖县天华镇马庙村大桥安置点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太湖县天华镇人民政府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 3 年 8 月 8 日9时00分 | ||
公示时间 | 202 3 年 8 月 8 日至202 3 年 8 月 11 日17:30 | ||
招标人代表 | 王华 | 监督人员 | 朋杨涵 |
中标 (定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5583702.22元 | ||
其中暂列金额 (含税) : 272500.00元 | |||
暂估价(含税): /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包演清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23419191012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
中标 (定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5583671.69元 | ||
其中暂列金额 (含税) : 272500.00元 | |||
暂估价(含税): /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储国栋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23421210332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
中标 (定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5583678.57元 | ||
其中暂列金额 (含税) : 272500.00元 | |||
暂估价(含税): /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杜力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23419201462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
中标 (定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5583711.36元 | ||
其中暂列金额 (含税) : 272500.00元 | |||
暂估价(含税): /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毕红军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23418218241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 ||
中标 (定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5583721.35元 | ||
其中暂列金额 (含税) : 272500.00元 | |||
暂估价(含税): /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郭廷廷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234 18189173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 ||
备注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中标(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公示 | ||
评标情况 | |||
异议、投诉受理 | 招 标 人: 太湖县天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王 先生 | ||
代理机构: |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在线方式 提出投诉 ,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4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3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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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3-08-08 17:26:1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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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在线确认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8-08 17:30:4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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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8-08 17:38:2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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