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枫丹白露幼儿园阳光房、沙池、水池等零星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海南
-海口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2023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枫丹白露幼儿园阳光房、沙池、水池等零星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致各 供应商 :
海口市美兰区枫丹白露幼儿园委托负责组织招标的海口市美兰区枫丹白露幼儿园阳光房、沙池、水池等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Y20230 7 ), 竞争性磋商 公告已于2023年0 8 月 07 日在中国同步发布 。 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中的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级,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乙级(含)或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书及未有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现变更为: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级,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乙级(含)或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书及未有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 09时 30 分变更为 2023年08月19日 09时 30 分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最终内容以更新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带来不便之处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美兰区枫丹白露幼儿园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滨贤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侨中里路9号盛泰佳园B#204房
联系方式:周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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