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大山风电项目工程勘察
重庆
黔江大山风电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黔江大山风电项目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能源 [2023]37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濯水镇、水市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黔江大山风电项目位于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濯水镇境内,由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此风电项目海拔 1000 ~ 1400m ,地形以山地为主。项目拟安装 20 台单机容量为 5.0MW 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100MW 。现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开展地形图测绘、机位地质勘察等工作。
2.3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70189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 合同估算金额: 13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黔江大山风电项目地形图测绘、机位地质勘察。本招标项目划分为如下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开展地形图测绘;第二阶段开展机位地质勘察。本项目第二阶段工作视第一阶段成果决定是否开展。
2.4.1 第一阶段:地形图测绘。计划工期 40 天。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布的开工通知时间为准,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具体工作内容:
( 1 )开展大山风电场项目 1:2000 地形图测绘工作,测绘总面积约 42.93km2 。地形图应包括区域行政区划边界、地表附着物、土地属性、地下重要建(构)筑物等信息。
( 2 )开展大山风电场项目重点区域(含升压站、道路、所有风机吊装平台等) 1:500 地形图测绘工作,需测绘总面积约 1.34979km2 ;注:要求达到能够在 1:500 成果地形图上直接提取满足施工图设计工程量计算要求的断面图。
( 3 )出具风机 600 米半径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房屋、养殖棚、种植棚、 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等敏感点封闭图层,并形成每台风机涉及 600 米半径范围内房屋、养殖棚、种植棚、 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等敏感点面积的数据表格及 22 台风机汇总数据表格。
( 4 )以上工作所涉及到的临时占地租用补偿、青苗及林木损失补偿、施工便道的修建及维护、地方关系协调等协调工作。
( 5 )提供范围内上述地形图测绘成果。
2.4.2 第二阶段:机位地质勘察。计划工期 5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具体工作内容:
( 1 )开展黔江大山风电项目风机机位地质钻探 660 米。暂定 22 处风机机位,每个风电机组机位至少钻探 1 个孔,招标暂按 2 个孔考虑。钻孔深度:投标时暂按每个孔深度 15 米计算。钻探时岩质地基钻孔深度应进入完整基岩不小于 5 米;土质地基按 30 米考虑。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后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 2 )开展黔江大山风电项目风机机位及吊装平台 1:500 地质测绘工作,测绘总面积约 0.6908km2 。暂定 22 处风机机位分别测绘,每处测绘半径 R=100m 。
( 3 )开展黔江大山风电项目风机机位地质现场测试及室内试验工作 22 处。含原位测试(标贯)、岩体波速测试、视电阻率测试、静力触探测试、水质分析、原状土样、岩石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等。
( 4 )以上工作所涉及到的机位钻探平台临时占地租用补偿、青苗及林木损失补偿、施工便道的修建及维护、地方关系协调等协调工作。
( 5 )开展资料分析,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地质勘察报告含各类地质测绘图表、各钻孔柱状图、水质分析报告、细粉砂颗粒分析成果表、土工试验成果表、岩土的工程分析及其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工程地质评价等。
( 6 )各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规范,必须满足设计单位及业主的要求,为工程施工图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如果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到的工作内容,但对于开展施工图设计是必须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5 勘察测绘服务期限: 第一阶段:地形图测绘。计划工期 40 天。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布的开工通知时间为准,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机位地质勘察。计划工期 5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之一:
( 1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2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下同)、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8-14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8-16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31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重庆市、#/)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办事处城西四路118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
联系人: | 邓老师 | 联系人: | 蒋世林、张艺凡、袁涛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8月10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