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东河航道党建灯塔公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汕尾市
项目概况
长东河航道党建灯塔公园项目(主体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1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Z-202308-005
项目名称:长东河航道党建灯塔公园项目(主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5,100.7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东河航道党建灯塔公园项目(主体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3,255,100.7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长东河航道党建灯塔公园项目(主体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55,100.72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3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到截止投标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2023年01月到截止投标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 2022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东河航道党建灯塔公园项目(主体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东河航道党建灯塔公园项目(主体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8]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跟连续缴纳的三个月社保证明。
(5)专职安全员1名(不能兼任其他项目的安全员)持有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6)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投标人必须承诺: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所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并与投标文件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致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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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陆丰市博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陆丰市博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俊生
电 话:
2023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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