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何官镇人民政府口埠粉煤灰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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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何官镇人民政府口埠粉煤灰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何官镇人民政府口埠粉煤灰处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无需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8-24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302000302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何官镇人民政府口埠粉煤灰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万元 最高限价:39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何官镇人民政府口埠粉煤灰处置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2)煤灰运输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煤灰处置企业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能够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取得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注:以上(1)-(3)条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自行约定牵头人。 | 39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煤灰挖运,并经检测后达到相应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2)煤灰运输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煤灰处置企业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能够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取得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注:以上(1)-(3)条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自行约定牵头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2日9时0分至2023年8月23日9时3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网上(无需现场领取) 3.方式:供应商登陆潍坊市网进行注册,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未在市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响应无效。已注册的供应商应按照《潍坊市中心关于开展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号)要求,在参与磋商前登陆潍坊市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综合”中。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通过潍坊市平台登录企业会员系统进行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无直播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中国。4.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5.供应商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信用山东”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1、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潜在供应商请尽早阅知《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供应商手册)》(通过潍坊市中心网站)。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评标结束之前保持联系畅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联系不到而引起开评标不畅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身承担。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中心、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中国进行公示。3、重要提醒:本次磋商将使用潍坊市中心新增的“在线报价”功能和“在线会话”功能,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站首页“资料”中的《“在线会话”功能操作手册》《“在线报价”功能操作手册》,请各供应商自行学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青州市何官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青州市何官镇人民政府驻地(青州市何官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363572003(青州市何官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县(区)范公亭东路17号海军楼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弘晟工程咨询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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