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苏皖合作示范区产业提升项目—厂房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宣城市
招标人
名称:郎溪县思创科技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 G235交叉路口
代理机构
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
项目名称
郎溪苏皖合作示范区产业提升项目 ――厂房改扩建项目 二 期工程 EPC
项目编号
LXX-GC-GK-2023519
开标时间
2023年 8 月 1 1 日 9时30分
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力造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联合体成员: 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陶下路西侧原派出所二楼、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 699号306室
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 1.80%
施 工费报价:下浮费率: 11. 47 %
总工期: 210日历天;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
综合得分: /
1.项目负责人: 徐梦
相关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13420 22 20 2300769
2.设计负责人: 艾冬梅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 213303128
3.施工负责人: 徐梦
相关证明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13420 22 20 230076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设计负责人业绩: 1、 一期 8GW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厂区土建设计 ; 2、 锐德 ?天汇项目建设工程
施工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需解锁 ( 联合体成员: 安徽水利郎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 G235交叉路口 、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新建街 39号、 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 678号1101室
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 1.8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 : 11 . 80 %
总工期: 210日历天;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综合得分: /
1.项目负责人 : 高文明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需解锁01972
2.设计负责人: 陈纪华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133102538
3.施工负责人: 高文明
相关证明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需解锁0197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设计负责人业绩: 1、苏州恒富威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万件精密金属制品等项目2、阜南县 2020 年王家坝、老观惠民就业基地规划设计招标项目
施工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 盐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郎涛路 89号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新龙广场 3号楼20-22层(CND)
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 1.8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 11. 0 0%
总工期: 210日历天;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综合得分: /
1.项目负责人: 宋强
相关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需解锁00064
2.设计负责人: 马国兵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093201599
3.施工负责人: 宋强
相关证明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需解锁0006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设计负责人 业绩: 1、金枫雅苑安置区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上述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仅按照中标候选人名称的笔画顺序排列(联合体时,按牵头方名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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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3年 08 月 1 1 日至 2023年 8 月 1 4 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 人 : 李先 生, 联系电话 需解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蔡 工,联系电话: 需解锁。
2、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需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