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司刚察三期300mwp光伏项目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刚察三期300MWp光伏项目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7231,招标人为国能(海北刚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海北刚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刚察县 1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三期300MWp光伏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热水镇北侧约10km处,场址地貌为山前缓坡地带。场址区周边有S204及G213 公路 从工区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直流侧装机 300.014MWp,额定容量为250.8MW,配置15%容量,2小时的储能,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压站,经2回110kV线路送至场址北侧的热水330kV变电站。
本项目容配比为 1:1.196。采用55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固定式+300kW组串式逆变器,共76个子阵,安装倾角为35°,组件最低点距地高度为1.5m。每26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25~26路组串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每11台逆变器接入1台3.3MVA箱式变电站。每7~8升压箱变高压侧并联为1回集电线路,每回集电线路容量23.1MW~26.4MW,共以10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新建的110kV升压站35kV侧。升压站最终接线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意见为准 。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 分界点为 热水 330kV 变电 站 110 kV 母线出线开关间隔 。
采购范围:工程除甲供材料以外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施工范围:本标段工程的开工许可、施工备案;本标段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电源、五通一平、阵列区土建工程、桩基础(桩基础可采用混凝土灌注装、预制桩、螺旋钢桩、根据工程地质情况,也可采用其他桩型,投标方应充分了解现场地质情况,结合现场踏勘成果深入研究分析,招标文件中桩基础形式为现场详戡后建议主要桩型,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箱变基础、厂区通讯、视频光缆辐射及调试、 35kV集电线路工程、35kV开关站建设等的施工,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包括:110kV升压站、1条110kV同塔双回线路,架空线路长度约8.58km,导线截面采用JL/G1A-300/40mm 2 ,全线架设双地线,地线选用 GJ-100,同时根据系统通信需要,本工程另一根地线选择为48芯OPGW光缆。最终的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的审查批复意见为准。包括110kV送出线路永久、临时征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评估、防洪评估、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等一切前期相关手续及文件的办理工作,产生的一切工期及费用全部纳入总工期及费用,费用由投标方负责(甲方配合办理、乙方委托),升压站本体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全部电气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辅助及临时设施),送出线路临时用地、永久用地、路径协议手续办理及费用,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参与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消防验收,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逆变器建模、电能质量预评估、等保测评、全场建模、稳控、全景监控等,、升压站视频监控及30万厂区视频监控、公网接入10kV施工电源(后期转为升压站备用电源)线路建设及手续办理、接入国能青海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及国网青海省绿能大数据中心的所有服务;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110kV送出线路永久征地及临时征地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安装范围:本标段所有设备安装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 35kV集电线路(地埋、架空)、110kV送出线路、两台主变压器(SZ-125000、110/35kV)、主变中性点成套装置、110kV配电设备、35kV及以下设备等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甲供材料设备的接卸、到货验收、存储及保管;
辅助范围 :本标段临时设施(含发包人和监理人设施)、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保证金缴纳、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含垃圾清理外运)、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等;
验收范围:本标段所有工程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试运行、总包管理、检验、试验、质监验收、参与试运行、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应达到并网的要求),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
验收总协调 :
( 1)本标段相关协调费用。
( 2)工程开工许可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保护方案、安全方案、消防方案、职业健康方案等方案的实施;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水土保持“三同时”、职业卫生健康“三同时”;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及验收;施工备案;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征地。
( 3)现场施工时必须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青海公司《标准化施工手册要求》,包含安全标识标牌和设备铭牌、科室门牌以及满足生产运行的定置化标牌、制度标牌。
( 4)承包人所派到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由承包人负责对其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保障,并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 5)甲方后期站内生活用水由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就地打井取水或接入市政管网取水的方式解决,以保障后期站内生活用水,相关给排水手续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3计划工期: 2023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由于发包方接入系统手续等原因导致未按时并网,如已完成全部工作内容视同承包方完成。
2.1. 4 项目建设地点 :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中《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9-04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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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和中国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海北刚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沙流河镇西大街
邮 编:812300
联 系 人:李生鑫
电 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夏煤业4号楼426房间)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闫磊
电 话:
电子邮箱: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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