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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灵活用工市场维修改造项目

吉林

-

长春市

发布时间:2023-08-14
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灵活用工市场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长财社( 2021)1867号 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 ,资金来源为 100% 财政 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灵活用工市场维修改造项目 ;

2.2项目编号:ZKGL-2023-CCGC 102 ;

2.3招标范围:经审核合格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

2.4建设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永春小区 8-1号 。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 6 月 30日 竣工并完成验收;

2.6质量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626.0785 万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 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供 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提供 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3 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20年1月1日 \- 至今 )至少具有一项 与本项目相类似 的项目业绩 ,以完成时间为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 - 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年(20 20 年 1月1日 - 至 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

3. 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 : 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 08 月 14 日 08时30分至2023年 08 月 18 日 16 时00分登录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免费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开展交易活动。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 3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二楼213开标室。

5.2 本项 目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 213 】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 和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 参加 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 未进入或 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视为认同开标过程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 远程开标 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 3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 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 非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 长春市网 》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就业服务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 1567 号

联系人: 邓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 10楼 1008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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