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项目竞争性磋商
辽宁
-锦州市
项目概况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SQCZB-2023-021
项目名称:锦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点04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企业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2、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3、“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公告媒介:中国。
请及时关注中国上发布的,如因供应商未能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代理公司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3段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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