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救灾物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三明市
项目概况
救灾物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沙县长泰南路友诚大厦八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FJ[CS]2023027#
项目名称:救灾物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最高限价 |
1 | 1-1 | 体育公园自然灾害避点物质储备 | 一批 | 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220001元 |
1-2 | 区级物质储备 | 一批 | 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
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非法人公司、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 2 ) 根据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4 )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 5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沙县长泰南路友诚大厦八楼)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址:沙县长泰南路友诚大厦八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址:沙县长泰南路友诚大厦八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沙县长泰南路友诚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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