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终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终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B(2023)Z-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终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智慧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一体机 | 台 | 1 |
2 | 智能文书填写服务终端 | 台 | 1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测试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相关规定;3.3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须携带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购买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京龙大厦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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