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广元市苍溪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监理标段更正公告
四川
-广元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SD-CS-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广元市苍溪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监理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内容:第二章磋商须知中,一、须知前附表中
6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变更为:
6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8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8月22日11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地址:苍溪县解放路东段
联系方式:任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万达广场(西区)2栋14-4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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