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吉林省“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四期工程)招标公告 ( 二次 )
项目概况
吉林省 “ 秸秆禁烧 ” 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四期工程)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9月6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吉林省 “ 秸秆禁烧 ” 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四期工程)
2. 项目 编号:20230061-CG061-C
3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3]- 02021 号
4.采购预算:2362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费 2130.56万元, 其他费用 231.44万元)。
5.招标控制价:2130.56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6 .采购内容: 智能化热成像双光谱摄像机点位220套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供货地点:吉林省 生态环境厅 。
8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9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 、 申请 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
( 3 ).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查询) 。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 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 8 月 17 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 8 月 23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1.首先登录吉林省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6日9时00分。
2.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拍卖大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中心、中国、中国上同时发布。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生态环境 厅
地 址:长春市 浦东路813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北路御翠湾60幢105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 邱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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