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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云红河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成型车间水幕除尘器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

曲靖市

发布时间:2023-08-14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KCCG-2023-07282

1. 招标条件

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成型车间水幕除尘器购置安装项目已经 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 红河烟草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成型车间水幕除尘器购置安装项目

2.2 招标范围:①两套水幕除尘器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含风机、电机、消音器和除湿箱等)。②管路系统制作安装(含新增除尘管道、给排水管道及阀门、风阀、防火阀、管道支吊架等)。③配套电控系统购置安装(含电柜、柜内器件、电缆和桥架等)。④系统调试及其他(含控制),设备材料采购制作、包装运输及卸车、施工(含电气)、安装、检测等工程服务和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3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除尘设备的供货。接到招标人进场开工通知后,根据招标人生产计划安排,累计 30 天完成项目所有施工内容(试运行期及第三方机构检测期不包含在总工期内)。

2.4 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2.5 质量标准:两台除尘器安调完成投入使用运行后,中标方须委托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除尘器的排放进行检测,处理后空气含尘浓度≤ 2mg/m ³。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项目地点: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内。

2.7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为投标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品牌代理唯一授权书(原件);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4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 3 个月);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交承诺书)。

3.5 财务要求:提供 2020 ~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 损益表)。【若成立不足 3 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 2022 年及以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3.6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并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 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将以上网站查询内容截屏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评审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最终评审依据。)

( 3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 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等软件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

( 5 )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 6 )提供《与招标人 / 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到 (昆明市路 16 号生态城低碳中心 B 座 1 单元 12 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持以下资料:

( 1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若投标人要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可将以上原件或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寄费每套 50 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寄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昆明市路 16 号生态城低碳中心 B 座 1 单元 12 层)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元博网)、中国、中国烟草总公司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 499 号

联 系 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昆明市路 16 号生态城低碳中心 B 座 1 单元 12 层

邮 编: 650233

联 系 人:王工、沈工、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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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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