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8月18日四川乐山五通桥国家粮食储备库轮换竞价交易会公告
四川
第五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 - 四川乐山五通桥国家粮食储备库 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 202 3 第 1248 场)
受 四川乐山五通桥国家粮食储备库 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 “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 进行交易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 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约定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 标的 数量相同。 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 。 竞价销售的 竞得 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 方 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 方 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成交后 ,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 本次竞价 销售 品种为 玉米 ,数量 2660 吨, 等级 三级 ,生产年限 2020 年 ,产地 新疆 ,存放地点为 四川乐山五通桥国家粮食储备库4仓、10仓 ,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检验报告》附后。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 品种为 玉米 ,数量 2660 吨, 等级 三级及以上, 生产年限 2023
年,产地 新疆、内蒙、宁夏 ,存放地点为 四川乐山五通桥国家粮食储备库指定仓间 ,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 。
销售须知:
1. 包装规格: 散粮 。
2.出库费: 无出库费。
3.出库条件: 日出库 200吨、粮库到火车站55公里距离。
4.水杂增减量: 无水杂增量 。
5.其他要求: 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仍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竞得方对仓内玉米质量予以认可。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采购须知:
1.质量要求: 包装粮的包装物按 0.12kg/条扣量,不返还。具体指标如下:符合国家标准《GB1353-2018玉米》 三 级及以上,符合《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70-2015》,符合《GB2763-2021》食品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供货方对原粮产地真实性负责;(2)容重≥6 6 0g/L,<6 6 0g/L拒收。水分≤14.0%,>14. 5 %拒收,水分14.1%-14. 5 %每超0.1% 扣量0.1 2 % 。杂质≤1.0%,>1. 0 %拒收;(3)霉变≤2.0%,超标拒收;不完善粒≤ 8 .0% , > 8 .0 %拒收;(4)脂肪酸≤45KOH(mg/100g),呕吐毒素≤800ug/kg、黄曲霉毒素≤ 16 ug/kg、赤霉烯酮≤ 48 ug/kg,重金属镉(Cd)≤0. 08 mg/kg。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上述5项指标超标拒收),色泽气味正常,新陈混装拒收,虫粮拒收;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 。
2.入库费: 无入库费。
3.入库条件: 日入库 200吨、粮库到火车站55公里距离。
4.其他要求: 到库玉米逐车(车皮)检验。若检验不合格, 作 退货处理,卖方须于 15日内补发足质量达标的玉米,一切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 成交合同结算数量以买方地磅为基准 。
联系人: 吴柯奇 , 联系电话: 。
三、轮换方式: 先出后入或先入后出。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 自实际出库之日 起 100天内 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 本次销售货款期为自成交之日起 30天内 , 出库期 截止到 2023年10月24日 。
( 三 ) 本次采购交易价格 ( 固定价 ) 为 3470 元 /吨 。 入库期截止到 2024年1月24日。
(四)结算方式: 买方于粮食出库完毕后 45天内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 根据入库进度结算货款,最后批次货物入库完毕, 经乐山市粮油食品监测站检验合格,且买方 收到卖方增值税发票后,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结清尾款。
( 五 ) 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 202 3 年 8 月 17 日 16:00 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 202 3 年 8 月 18 日 10 : 0 0 开始
(三) 交易对象: 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 向四川市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 一 ) 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 1)按拟 交易 数量,预交 粮食 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 100 元 /吨的 履约 保证金;
( 2)按拟 交易 数量,预交 菜籽油 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 700 元 /吨的 履约 保证金 。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 将保证金转入到 “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 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 、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 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 、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 竞得 方按 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 2 ‰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 2 ‰ 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 一 、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 《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 202 2 年 3 月) 、 《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 202 2 年 3 月) 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
( 1) 未交足保证金的( 销售 保证金 + 采购 保证金 ) 。
( 2 )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 2 年 3 月), 《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 202 2 年 3 月)执行。
十 二 、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 “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 ( 销售标的保证金 +采购标的保证金 ) 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 (028) 86739661 86739689 86673089 86739686
交易 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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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会 部:(028) 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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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忱欢迎广大用粮企业和粮食贸易企业参加 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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