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红色资源普查、认定、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韶关市
项目概况
韶关市红色资源普查、认定、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3SG00ZC72
项目名称:韶关市红色资源普查、认定、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韶关市红色资源普查、认定、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韶关市红色资源普查、认定、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确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参照“投标函”格式内容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关市红色资源普查、认定、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韶关市红色资源普查、认定、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参照“投标函”格式内容承诺)。
(3)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要求供应商除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并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注:针对机构改革后,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未能依法申请延期情况,供应商可提供资质核发部门有关资质延期的具体公告说明,如资质证书在上述文件明确的延期范围内,在本项目仍有效)或具有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5)已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至 2023年08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会议室
开标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含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邮费自付,不接受到付)也可以选择开标当天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邮寄的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指定地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接收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寄达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6楼601A韶关分公司,收件人:王小姐;联系电话:-2105。同时请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信息发送至(),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以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6.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在线进行开标签到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7.投标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须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9.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韶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 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 -2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小姐
电 话: -2105
202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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