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越卓招标代理责任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及评估项目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西
-抚州市
抚州越卓招标代理责任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及评估项目(项目编号:FZYZ-2023-JC004)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资溪县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及评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YZ-2023-JC004
项目名称:资溪县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及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0000.00 元
最高限价:96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资购2023F000922788 | 资溪县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及评估项目 | 1 | 项 | 126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并提交《资溪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报告,直至2025年提交《资溪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报告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地址:资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2楼企业征信窗口(新世纪幼儿园旁边)电话:。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0:00 至 2023年08月25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
方式:网上报名、磋商文件电子版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资溪县中心评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五、开启:
2023年08月2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资溪县中心评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抚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 2.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2.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 2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2.4磋商过程中二次报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需要使用电子签章进行报价。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时,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报价时间(20 分钟),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二次报价的单位,后果自行负责;如单位被废标,则单位也将无法进行报价,不计入排名中。 3、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项目在发布成交通知书同时将向各未成交供应商发布未成交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本单位评审总分与排名。各供应商在投标书中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 5、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磋商活动。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每个采购项目允许观摩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人以内(含3人)。 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应要求不晚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预约登记; 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 4)观摩纪律:观摩人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10分钟到达磋商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磋商期间保持安静,遵守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市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小企业供应商在中标后需要融资时可以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抚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栏目中查询金融机构信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咨询联系人: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资溪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解放南路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财富广场3栋二单元14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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