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野县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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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野县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野县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 已 由 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新发改【 2022】15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 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 、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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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野县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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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新野政采公开 -2023- 33
2.3 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2.4 建设地点: 新野 县 新城大道与 G328 线交叉口东南角高铁连接线养护工区
2.5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利用划拨用地 68.42 亩,总建筑面积 50583 ㎡;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厂房、仓储用房、综合服务用房、有盖停车场、堆积场及其他生活配套设施。
2.6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采购、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 施工 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2 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本项目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采购、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 工作 ( EPC );
第二标段: 施工 全过程 及 保修期内 的 监理服务。
2.8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 1 年;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全面验收结束及保修期满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
3.2 资格要求
( 1 ) 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 ) 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 )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 1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 2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没有正在实施和正在承接的项目(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 2021 年度的,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要求。
3.5 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 2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 3 )依据财库 [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 ( 宛公管办 [2020]22 号 ) 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 1 )、( 2 )、( 3 )点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个。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 2 )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 3 )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 不得改变;
(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项目投标。
( 5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有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
第二标段: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需提供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 2021 年度的,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 2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 3 )依据财库 [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 ( 宛公管办 [2020]22 号 ) 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 其他要求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 , 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中心网站 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 , 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5.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 /CA 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 /CA 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5.3 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 ( 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 。
( 1 )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 2 )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 “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 3 )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 AAA 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取消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新公管办【 2022 】 3 号)。
( 4 )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 AA 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 5 )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 2021 】 2 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5.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8 月 17 日 08 : 00 分至 2023 年 9 月 8 日 09 : 00 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招标文件。
5.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 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操作手册地址 ( 专区中自行 ) 、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
6.3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6.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河南省》、《新野县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南阳市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 3 号楼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CA 办理 / 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 CA 办理 / 延期: 0371-96596
华测 CA 办理 / 延期: 400-620-2211
北京 CA 办理 / 延期:
深圳 CA 办理 / 延期:
招标人: 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 新野县朝阳路北段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中州路梅溪宾馆小区三单元 1401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新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野县朝阳路中段
联系人:李晓东
联系电话: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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