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办公用房水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15 00:00:00 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办公用房水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办公用房水系统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6142 项目名称:2023年办公用房水系统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75,098.40 最高限价(元):775,098.4 采购需求: 查看 为解决局办公楼空调系统风机老化、管道断裂等原因导致的供暖制冷效果不良、通风不畅、管道漏水等问题,对部分楼层空调系统进行维修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机电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甲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云鹏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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