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城乡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布局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甘肃
-金昌市
金川区城乡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布局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3JCSJCQCGJHBA248
二、项目名称
金川区城乡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布局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 是否废标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包1 | 否 | 需解锁 | 甘肃省兰州市定西路459号 | 46.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需解锁 | 金川区城乡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布局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20日 | 1.供应商在该项目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后期技术支持人员必须满足项目工作开展的最基本要求,不得出现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技术能力支持不到位及岗位需求数量不足等情况,否则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且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提供的规划或布局方案合理,指标设计需完整、准确,工作底稿设计及数据采集要规范,方案实施步骤要科学、合理,社会调查内容要真实、详细、及时。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安排足够的专业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遵循以下要求:(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2)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检查、调查、审核、评价等约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和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4)服从委托人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5)所做的工作底稿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6)根据项目实施需求,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相关工作。4.供应商不得无故推诿采购人委托的咨询服务工作,咨询服务工作需在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并对其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委托合同签定后,采购内容不得转包或分包。6.供应商开展的工作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因不可抗力确需推迟完成的,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报备,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7.协助解决本次咨询服务过程中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8.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指派的服务通知后必须在 48 小时内进行响应,重大检查必须指派专人到现场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 合格,并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 本项目拟采购金川区城乡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布局方案编制服务,供应商负责相关勘察调研、方案编制、成果文件提交及协助相关审查等工作,并全程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 专家 |
包1 | 屠健星,章伯文、乔明玮(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有4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登记,分别为:需解锁,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甘肃中鼎三维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按时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共有3家,分别为:需解锁,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全部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和排名为:需解锁综合得分92分,排名第一;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61.23分,排名第二;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48.29分,排名第三;综上,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中推荐的候选供应商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需解锁为本项目中标人。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昌市金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金昌市金川区政府统办一号楼6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世纪金都36幢(G6幢)二单元1003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安先生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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