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澜园二层食堂老旧厨房设备更新项目更正公告
北京
-海淀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清后招2023047(0873-2301HW3L02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澜园二层食堂老旧厨房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1.第三章-38燃气双门蒸箱-“11、热负荷≥42KW,热效率≥90%。”“13、▲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30531-2014《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1级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产品资料的型号规格、负荷量必须保持一致)。”
2.第三章-59燃气大锅灶-“12、热负荷≥40KW,热效率≥65%。”“以上产品资料的型号规格、负荷量必须保持一致。”
3.第三章-106动态拦截油烟净化烟罩(含岗位送风)-“6.▲提供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排放标准达标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08点30分
现更正为:
1.第三章-38燃气双门蒸箱-“11、热效率≥90%。”“13、▲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30531-2014《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1级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产品资料的型号规格必须保持一致)。”
2.第三章-59燃气大锅灶-“12、热效率≥65%。”“以上产品资料的型号规格必须保持一致。”
3.第三章-106动态拦截油烟净化烟罩(含岗位送风)-“6.▲提供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标准达标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08点30分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联系方式:方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
联系方式:、刘欣、杜健、李兴达 、59893122、59893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旭、韩寿国、杨硕、刘欣、陈清、杨轶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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