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丰县两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坑田镇标段补疑澄清
江西
-吉安市
变更公告
关于 永丰县两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坑田镇标段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永丰县两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坑田镇标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于2023年09月13日上午09:00开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进行以下澄清:
1、条款号1.5.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现澄清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2、条款号1.5.2 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现澄清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
3、条款号1.5.3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文件:取消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 条款号7.1.8定标原则:(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第一中标排序人即为中标人。现更改为(报价承诺法)招标人在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5. 条款号12.1.1说明事项24.本项目所有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
段,中标后不得参与永丰县两水共治工程建设项目的后续标段。
现更改为本项目所有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套人员(建造师、四大员)中一个标段。
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永丰城发水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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