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宿州市
灵璧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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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P-LBQT2023011
二、项目名称: 灵璧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投标人 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
投标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3311号
中标(成交)金额:1580000 .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 中标单位需通过摸底调查和数据分析,在 灵璧县 县域内,划定符合国家储备林 建设 标准,且利于后期国家储备林建设和管理的小班,以此确定 灵璧县 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规模。同时,通过调研和科学分析,确定适合 灵璧县 生长的国家储备林树种,结合实际,分期建设,确定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筹措方式和运营模式 。 服务要求:编制的《安徽省灵璧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方案》和《安徽省灵璧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林业局《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国家储备林树种名录》等文件要求,要切合本地区实际,可行性、可操作性强,分析合理到位,内容准确客观,要确保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或单位(机构)的审核审批。 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及职称证书,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独立、公平、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对编制的《安徽省灵璧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方案》和《安徽省灵璧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服务时间: 签订 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以下工作内容:完成《安徽省 灵璧县 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方案》编制并通过省级审核;完成银行认可的《安徽省 灵璧县 国家储备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服务标准:符合以下规范标准:(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 夕明 (组长)、 王冬梅 、 李姬 、 陈晓倩 、 刘莉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执行,金额 99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 8 月1 8 日至2023年 8 月 21 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 投标人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需解锁 。
若 投标人 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林业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 投标人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 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磬乡新型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王主任 ,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童工
电 话:需解锁
十、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投标人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