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吉河镇人居环境重点村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2023年吉河镇人居环境重点村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安康市中心后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D-2023444F
项目名称:2023年吉河镇人居环境重点村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6,44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吉河镇人居环境重点村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86,44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86,44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2023年吉河镇人居环境重点村整治项目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786,445.00 | 786,445.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吉河镇人居环境重点村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吉河镇人居环境重点村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
3.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未划分合同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1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登录安康市中心后台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中心后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中心403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2、报名成功后须将介绍信、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 电子邮箱( )进登记;未在规定发售时登记的,报名无效;
3、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登录安康市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采购文件。
4、电子采购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汉滨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 汉滨区兴安中路38号民荣曼哈顿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来会轩
电话:
202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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