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福州航标处2023年第一批次航标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福州航标处2023年第一批次航标器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1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FZSG273
项目名称:福州航标处2023年第一批次航标器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预算金额:14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合同包名称 | 货物 名称 | 预计采购 数量 |
一 | 1-1 | 灯器 | 4海里北斗一体化LED灯器 | 50 |
二 | 2-1 | 灯器 | 导标灯器(带北斗终端) | 3 |
三 | 3-1 | 锚链和卸扣 | φ38mm马鞍链 | 40 |
3-2 | φ38mm短链 | 50 | ||
3-3 | φ38mm半链 | 20 | ||
3-4 | φ38mm长链 | 35 | ||
3-5 | φ53mm末端卸扣 | 200 | ||
3-6 | φ44mm肯特卸扣 | 60 | ||
四 | 4-1 | 四季通用高分子灯浮 | 1.5 米/南方位标 | 1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在接到招标人的发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本项目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1002室
方式: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办理,投标人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公对公转账)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制成PDF文件发邮箱。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1002室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方式 与结算方式:
1.人民币报价。
2.投标人报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3 .以上数量仅作为本项目计算投标报价的预计采购数量,投标报价总价仅作为评审依据,不作为结算价,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实际采购量不低于预计采购数量且实际采购数量*中标单价≤预算总价,投标人须自行评估投标风险,并报出合理单价。
招标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预算总价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洋路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联系方式:、黄庆杰、胡文姬/-8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庆杰、胡文姬
电 话: -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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