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新疆
-巴音郭楞州
2023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65280123080100431)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80123080100431)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新疆华锐风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经济开发区
2.项目规模: 新建连湖路延伸段至218国道1000米,新建愿景城仓储规划道路500米,新建拥军路1000米。以及横一路(连湖路)——横九路9.43公里中水管道、7.5公里生活供水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65280123080100431001001
标段(包)名称: 2023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新建 DN1200~500 K9 级球墨铸铁给水管 4.11km管道管位,并配套建设供水辅助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职称,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专业配套完整,须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各专业设计人员证书,具备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贰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主体。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08月21至2023年08月2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承接过一项工程总承包项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新成立公司不作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新成立公司不作要求)(提供中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4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及报表附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单位提供)(新成立公司不作要求)5其他人员要求(如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包括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为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6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8其他要求: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可以提供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以现金、支票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鼓励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只接受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的投标但保)。若提供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并且在开具保函的银行能查验真伪信息(提供保函信息包括有关的查询码、编码、数据等有助于查验真伪信息的)并提供近三个月的业务流水,保函原件扫描件和近三个月业务流水原件扫描件须在标书中提供)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00:00到 2023年08月28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10:30
2.递交方法: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投标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在WinRAR压缩文件中进行加密,(只需加密压缩包,里面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用加密),将加密的压缩投标文件于2023年09月12日10点30分之前(北京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单位全称、税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QQ邮箱号。 电子投标文件提前或逾期发送且未按规定进行压缩加密,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中心(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可以提供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以现金、支票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鼓励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只接受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的投标但保)。若提供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并且在开具保函的银行能查验真伪信息(提供保函信息包括有关的查询码、编码、数据等有助于查验真伪信息的)并提供近三个月的业务流水,保函原件扫描件和近三个月业务流水原件扫描件须在标书中提供)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库尔勒市经济开发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华锐风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天汇广源2栋门面房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刘彦灵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08月2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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