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富泉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东城供热项目工程五标段-锅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喀什地区
项目概况
喀什市东城供热项目工程五标段(工程总承包)-锅炉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15层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YZ-CG2023-002
项目名称:喀什市东城供热项目工程五标段(工程总承包)-锅炉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4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供热锅炉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30天(签订合同之日起)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锅炉制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及以上;锅炉安装单位参与本项目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2级及以上,并提供锅炉制造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及以上。(原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仍有效)?(3)近三年内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尚在处罚期内 的) ,在“中国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项不作为必须提供项,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 1 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 1 小时的期间内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如提供须加盖公章)(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费凭证;(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需为牵头单位成员);(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至 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15层01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15层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建富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15层01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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