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街道五个村环境卫生委托运营中标公示
辽宁
-丹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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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街道五个村环境卫生委托运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681-00321
二、项目名称:新城街道五个村环境卫生委托运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城街道五个村环境卫生委托运营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东港市海关路199号
中标(成交)金额:2,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城街道五个村环境卫生委托运营
服务类
名称:新城街道五个村环境卫生委托运营(C13059900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东港市新城街道所辖的新农村、宣城村、八棵树村、小寺村、桃源村、刘泡村(1、2、3组)及201国道沿线道路的人工保洁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所产生的垃圾等清运。
服务要求:(一)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主次干道、人行道、路面、边沟、树池、绿化带等整洁,路面见本色; 2、“墙到墙”之间应无积存垃圾、人畜粪便、树叶、树枝和废弃物等; 3、路段上的砖头瓦块、垃圾堆、大件垃圾、滴洒漏污物等应及时组织清理; 4、路沿石边及人行道、树池杂草应及时清理; 5、农村街路净,全年保洁。 (二)垃圾清运质量要求 1、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应做到定时定点、日产日清,不得堆积、滞留污染城市环境; 2、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方便居民投放。收集点及周围 5m 内应整洁,无散落、无存留垃圾和污水; 3、垃圾收集采取密封方式,逐步推进分类收集。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尘、污迹; 4、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箱桶净。 (三)公共厕所质量要求 1、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一类公共厕所内无臭味,二、三类公共厕所及流动公共厕所无明显臭味; 2、公厕内地面光洁,无积水; 3、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四)垃圾站质量要求 1、垃圾站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站区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冲洗清扫干净,保持无杂物、无污染、无异味、无积水; 3、站区内物料、工具摆放有序,无杂乱现象。 (五)清扫、清运、清掏、保洁作业要求 1、作业方式:普扫+保洁 (1)普扫时间:人工清扫:4:30-6:30 机械化清扫:5:00-8:30 (2)人工保洁时间:保洁方式:巡回保洁 保洁时间(城镇):4:30-18:00 (农村):上午7:00-11:00 下午13:00-16:30 2、保洁车辆 (1)保洁车辆作业完毕,车箱内达到无残留垃圾杂物,干净整洁; (2)保洁车辆应定期油饰和维修,保持完好无损。 3、公厕保洁 (1)保洁方式:专人专管; (2)保洁时间:5:30-21:00; 4、垃圾清运 (1)运输方式:专车专线; (2)清运时间:4:30-16:30; 5、垃圾站作业 (1)保洁方式:专人专管; (2)保洁时间:5:00-18:00; 6、清掏作业 (1)作业方式:专人专管; (2)工作时间:贮粪池即满即掏; 7、保洁作业人员服装 (1)保洁作业人员应安全作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2)保洁作业人员应统一工作服装,服装要色调明快、醒目, 穿戴应整齐、干净。
服务时间: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按本次采购需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合同。第一年履约期限拟从2023年08月25日起至2024年08月24日止;第二年履约期限拟从2024年08月25日起至2025年08月25日止)。
服务标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20号)等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栾莹莹、任爽、姜欣、陈菁、王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城街道五个村环境卫生委托运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港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东港市环城大街51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腾革
电 话: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