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沫江堰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工作采购公告
四川
-乐山市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 参考、借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 对 “ 乐山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沫江堰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工作 ”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 ,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HTZB-0 7 ;
二、采购 项目名称: 乐山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沫江堰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工作 ;
三、 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计 1个包,各供应商可就上述包号进行投标。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拟对 “ 乐山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沫江堰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工作 ”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参考、借鉴 政府采购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 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之前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7、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参考、借鉴 《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 间: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 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2种获取方式,供应商任选其一:
( 1) 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司鲜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并 注明联系方式 和 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 ) PDF扫描件,线上获取磋商文件(邮箱地址:)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文件售价 150 元 /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4、获取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 6号7栋2单元18层21812号 )购买(节假日除外)。
八、磋商截止时间: 2023年 9 月 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9 月 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磋商截止时间已到且采购代理机构已经进行签收,供应商均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请供应商按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九、磋商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凤洲路 1859号3层6号
十、本磋商邀请在全国平台(四川省)、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网(原乐山市产权交易中心)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乐山市安港路 489号
联 系 人 : 李 先生
联系电话 : 0833-250868 1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 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 6号7栋2单元18层2181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3年 8 月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