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务干部学校一号楼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设计邀请招标公告
福建
-莆田市
受福建省税务干部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一号楼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一号楼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ZZJY[2023]-招03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税务干部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5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邀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一号楼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设计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税务干部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的单位有: 莆田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中恒华筑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511号 ;
2)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2249.96平方米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一号楼1-2层装修设计,一号楼消防改造设计 , 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4)设计总周期: 自合同签订后 3 0日历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 设计 的 文件 。
5)招标人要求设计工期不超过 3 0 日历天。因中标人原因,如不能在设计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 1000 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违约金。超期达到14日历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
- 设计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 。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在中国发布招标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 3 年 8 月 23 日起在中国发布投标邀请书。
4.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2 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 3 年 8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分至 5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请拟派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单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 仟 元 整 ,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在截标前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未中标的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 3 年 8 月 30 日 15 时 3 0 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
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还须携带参加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中国发布投标邀请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税务干部学校 ;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511号 ,邮编: / ;
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邮编: 351100 ;
联系人/电话: 徐小姐/ 传真: / ;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30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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