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样品检测结果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首次公告时间:2023-08-23 00:00:00 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法库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样品检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124-00099 二 、 项目名称:法库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样品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内业样品检测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1号 中标(成交)金额:3,536,08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内业样品检测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2,453,58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内业样品检测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中山门街道广宁路友爱东道平房4号 中标(成交)金额:2,158,31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内业样品检测 服务类 名称:法库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样品检测(C23060100普查服务) 服务范围:法库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样品检测。耕园地样点数量:1228个,检测项目29项;林草地样点数量:12个。检测项目11项。 服务要求:本次样品检测的对象为法库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总计采集样点数量为1240个,其中耕园地样点数量为1228个,林草地样点数量为12个。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1240个样点检测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内业样品检测 服务类 名称:法库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样品检测(C23060100普查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内业样品检测 服务类 名称:法库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样品检测(C23060100普查服务) 服务范围:检测内容:法库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总计采集样点数量为2877个,其中耕园地样点数量为2848个,林草地样点数量为29个。其中003包耕园地采样数769个,林草地采样数8个。耕园地检测项目包括:pH值、阳离子交换量、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全硒、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镍、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机械组成、土壤容重,共计29项。林草地检测项目包括:pH值、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机械组成、土壤容重,共计11项。 服务要求:一、检测内容:法库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总计采集样点数量为2877个,其中耕园地样点数量为2848个,林草地样点数量为29个。其中003包耕园地采样数769个,林草地采样数8个。耕园地检测项目包括:pH值、阳离子交换量、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全硒、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镍、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机械组成、土壤容重,共计29项。林草地检测项目包括:pH值、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机械组成、土壤容重,共计11项。 二、技术要求:1、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2、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 三、其他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文件及技术规程、规范,完成中标土壤样品检测化验、质量控制,向采购人提供检测原始记录等相关工作。检测完成后,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在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进行数据填报。按规范要求将采集的土壤样品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样品流转相关信息数据按要求在国家三普平台上填报,按规范要求提交样品流转相关信息记录表。配合国家,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完成抽检留样工作以及省级制备中心完成样品交接工作。样品检测化验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要求,对中标土壤样品进行分析检测,将检测结果数据报送采购人并提供检测报告。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等,提供质量评价报告。每批次质检误差必须在允许范围之内。中标人应制定全面系统的服务方案、工作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检测任务。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777个样点检测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4、《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尔龙、郑红、吴娇月、焦殿阳、刘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内业样品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0,722.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内业样品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9,072.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内业样品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3,16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法库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需解锁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王悦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