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结果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首次公告时间:2023-08-23 00:00:00 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3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114-00106 二 、 项目名称:2023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18号 中标(成交)金额: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选择1家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负责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出现需求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内容: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 服务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及用地审查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个要求,进一步改个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用地踏勘论证和节地评价,其中国家重点项目、线性工程等应避让基本农田,尽量不占或减少占。确需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的建设项目,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踏勘论证。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同时需要开展建设项目踏勘论证和建设项目节地评价的建设项目,可将两项工作合并开展,出具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本项目的主要要求为:1、了解项目概况,其中包括建设规模、选址情况和对整个区域的影响;2、说明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占用耕地情况;3、现场踏勘情况、选址及建设合理性分析;4、耕地保护措施及未来发展趋势。 本项目在全面分析建设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基础上,开展专家论证,形成耕地保护踏勘报告。 于洪区耕地保护报告编制,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及用地审查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文件要求,综合实际情况情况,实地探勘认证,熟知项目规模、选址情况及其区域概况,讨论建设的必要性,如是否符合沈阳市规划目标需要,能否发挥区域优势,体现区域特点并符合政策要求,最大化带来便捷及城市形象提升。深入探讨建设方案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及国家级的供地政策。论证占用耕地的合理性及对周边耕地的影响。形成于洪耕地保护踏勘报告。承担规划成果印刷、规划专家咨询、评审、论证、验收以及相关数据分析处理。按照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及用地审查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进度随时提供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采购单位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保证期:履约验收后一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淑梅、王慷、李东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小额土地踏勘论证和节地报告编制单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任俏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