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西校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上海
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
2302PT0061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同济大学
招标人地址:
四平路 1239 号
招标人联系人:
彭娟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标段名称:
同济大学沪西校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真南路 500 号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校园一期范围内的道路配套改造雨水、污水、生活消防给水地下管线改造以及预留架空线入地管道、预留地下管道 ( 电力、弱电、监控、信息等 ) ,所有路面、人行道及照明、交通安全设施 ( 标志标线 ) 及沿线绿化景观改造、校园道路至各沿途楼宇的出入街接设计及强弱电的线路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工程总投资: | 8944.55 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8384.63 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 83713389.50 元人民币( 8371.33895 万元) |
施工工期: | 180 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无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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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申请人近五年( 2018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承接过至少 1 个合同额不低于 55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含管线)施工项目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需在申请人情况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类似业绩中的项目编号如为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如为非本市项目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填写。)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 60 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_ ■ 否 3. 其他: / (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 年 08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 ( 休息 3 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 ||||||||
注意: | 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登录交易平台在 " 交易平台 -- 投标项目管理 " 菜单中查询。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 、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80 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 年 09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1 日 00 时 00 分 ( 休息 3 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 年 10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同济大学校内网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普陀区建筑业管理中心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 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超过两家的情况下,按以下处理方式:由招标人集体决策在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确定两家; 2. 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 7 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 家且 ≤7 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7 家时,招标人通过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 7 家申请人为入围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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